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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耳其对进口尼龙纱线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

2025年06月25日09:09 【作者:网络】 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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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19日,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/5号公告称,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,对进口尼龙(或其他聚酰胺)纱线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。

一、涉案产品及应诉要求

涉案产品为尼龙(或其他聚酰胺)纱线(土耳其语:Naylon veya Di?er Poliamidlerden ?pliklerin),包括牵伸变形丝、全牵伸丝、部分定向聚酯纱线及尼龙(或其他聚酰胺)制成的其他纱线,涉及土耳其税号540231,540232,540245,540251,540261项下的产品。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除另行延期(最长六个月)外,终裁将于九个月内作出。

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调查问卷。土耳其境外利益相关方将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发送至:korunma@ticaret.gov.tr;土耳其境内利益相关方发送至:ticaretbakanligi@hs01.kep.tr。

调查机关(土耳其贸易部)联系方式:

T.C. Ticaret Bakanl???

?thalat Genel Müdürlü?ü

Korunma Önlemleri ve Gözetim Dairesi

地址:Sö?ütözü Mah. Nizami Gencevi Cad. No: 63/1 06530 Çankaya/ANKARA

电话:+90 312 204 9933, 9953, 9575,9908, 9940

传真:+90 312 204 86 33

网址:http://www.ticaret.gov.tr  

二、涉案产品进出口数据

根据土耳其海关数据统计,2022、2023、2024年土耳其从全球进口涉案产品分别为2.2亿美元、1.7亿美元,1.6亿美元,同比增长27%、下降22%、下降2%;其中从中国进口涉案产品1.2亿美元、1.1亿美元、1.2亿美元,同比增长73%、下降7%、增长9%。从土耳其进口数据上看,中国是土耳其涉案产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,自2022年终裁征收保障措施税以来,土耳其从全球进口涉案产品金额呈下降趋势,但从中国进口产品金额保持稳定,中国涉案产品在土耳其总进口中的份额占比有所增长。

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,2024年我对土耳其出口涉案产品的主要省份分别为福建(出口占比71%)、江苏省(出口占比14%)、浙江省(出口占比8%)以及山东省(出口占比6%)。

三、案件往期回顾

保障措施原审:2018年12月30日,土耳其对进口尼龙(或其他聚酰胺)纱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,并于2019年10月22日裁决对进口尼龙纱线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。

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:2022年1月26日,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/1号公告,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申请,对进口尼龙纱线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,并于2022年10月18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。终裁税率见下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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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尼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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